邓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小微企业服务模式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创业富民的重要渠道,在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日,北方网与天津银监局联合策划推出“银行助力小微企业高端访谈”,天津银监局纪委书记邓琦接受北方网专访。

邓琦表示,银监会一直高度重视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密集出台各类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政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详细]

完善制度建设

强化监管督导

加强政策宣传

天津银监局连续出台《天津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天津市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通报制度》等各项制度10多项,从完善信贷管理体制、改进融资方式、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加强政府政策运用等多个方面为辖内银行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破解制度障碍。

一是督导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截至2012年末,全市银行已连续三年完成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的监管目标。二是增设监管目标。在银监会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监管目标的基础上,主动增设小微企业授信户数增长不低于30%的目标,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截至2012年末,全市12家银行完成了“三个不低于”的监管目标。

按照银监会统一部署,天津银监局在全市连续两年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组织动员全市一千多家营业网点、万余名小微企业客户经理和柜面员工共同参与。宣传月期间,天津银监局联合邀请天津电视台、天津电台、北方网、金融时报等主流媒体加强监管政策宣传。

深化专营建设

搭建服务平台

做实监管评价

建设小微企业专营机构。银监会于2008年出台了《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要求法人银行设立小企业专营机构。2009年初天津银监局在银监会政策要求基础上,分行别提出了设立专营机构、特色支行的不同要求。其中国有大型银行至少成立五家特色支行;股份制银行至少成立三家特色支行。

天津银监局积极与市政府各委办局联动合作,共同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会同天津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小微企业贷款财政奖励政策,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与天津市财政局、工商局等单位联合组织《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与培训;与天津市科委联手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打包贷款工作等。

天津银监局连续四年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后评价工作,数次完善后评价制度。按季度汇总分析全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进展情况,总结良好做法,提出改进措施,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各银行通报。按年度对辖内30家中资银行进行监管后评价,表彰先进银行及先进个人,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长效机制建设

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大幅增加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投放再创新高

截止2012年末,天津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499亿元,增速27.8%,完成“两个不低于”的监管目标(增速快于标准12.4个百分点,增量高于标准78亿元)。全市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25万户,比年初增加2816户。

截至2012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318亿元,比年初增加399亿元,增速43.4%,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户数4000户,比年初增加2400户,增速150%。天津银监局与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全市贷款余额达9亿元,同比增长100%,在全国名列前茅。

专营机构建设持续增加

银政企合作力度增强

截至2012年末,全市中资银行在各类产业聚集区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247家,新增117家,专营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余额1206亿元,比年初增加379亿元;全市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161家,新增122家,专营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余额1121.8亿元,比年初增加941.6亿元。

各银行创新模式,多层次、全方位的与市各级政府部门合作。对于初创期科技企业,大连银行天津分行等多家银行与天津市科委合作推广“免抵押免担保小额信用贷款”。截至2012年三季度,各银行共发放贷款2.4亿元,支持企业600余家,银行累计增加放贷6亿多元,尚无一家企业出现拖欠贷款本息的情况。对于成长期科技企业,天津银行等20多家银行与市科委联合推广科技“小巨人”贷款。

全市各家银行经营观念发生转变

信贷制度和管理体制建设得到加强

渤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分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制定了中小企业战略实施计划或小微企业发展计划。锦州银行天津分行把小企业、小门店、小摊位作为小微企业的工作重点来组织营销。平安银行天津分行综合考量小微企业及商户的日常结算单据、水表电表单据、库存等,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综合核定授信额度。辖内大部分银行都把小微企业贷款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和盈利点,纳入了全行业务发展重点。

全市30家中资银行均设立或明确了小微企业团队(其中有25家银行成立了单独的小微企业部);90%的银行有单独的小微业务信贷计划;77%的银行有单独的小微业务绩效考核办法;73%的银行制定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绝大部分银行制定了对小微企业授信工作人员的激励办法,建立了小微企业贷款审批绿色通道,制定了小微企业授信工作的尽职免责办法等等。

各银行特色经营模式进一步强化

产品服务和业务合作逐步加强

建设银行天津分行构架“小企业直销网络”,在所有分支行建立小企业经营中心,专业化机构建设成效显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等12家银行积极开拓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深入推动科技金融结合模式,被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通报表彰。滨海农商行坚持做到服务小微与支农相结合。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实施“矩阵式”管理,将分行小企业中心升级为小企业部,接受总行小企业部和分行双线考核与指导。

各银行通过加强与政府管理部门、科技园区、孵化机构密切合作,通过现场宣讲、会议座谈、入户指导、对接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天津市小微企业普及金融知识、介绍金融产品、提供财务建议,增强科技型小微企业控制财务风险的能力。各行还加强了与投资机构、担保机构、评级机构等第三方合作,组成了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共同体,在风险控制、期限结构、退出机制等方面与银行的产品相互补充,共同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距离小企业贷款商业可持续发展仍有差距

落实“两个不低于”的监管目标

虽然各银行机构在小企业贷款工作上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银监会提出的小企业贷款商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还有不少差距。有的银行机构对开展小企业贷款的理念还没有真正统一到商业可持续发展上来,有的银行机构仍未跳出传统信贷管理模式的思维框框的束缚,有的银行机构在经营上存在着严重的短期行为,缺乏系统开发小企业贷款的市场战略。

各商业银行要继续努力完成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增量的“两个不低于”的监管目标。要增加小微企业授信户数,力争完成全年小微企业授信户数增长30%的目标,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

加大资源支持力度 继续推进专营机构建设

做好科技金融工作

各商业银行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专营机构建设,严格遵循“四单原则”,加大资源支持力度,切实提高专营机构的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比,户数占比,把做实专营机构作为推进差异化经营战略的有效途径。

各商业银行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科技“小巨人”的政策,要以天津市科技金融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积极配合、协助市有关部门,以各类别科技型企业专营机构为依托,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

深化六项机制建设

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

认真完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风险定价、独立核算、高效贷款审批、激励约束、专业人员培训、违约信息通报等六项机制。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需求、可持续运营的小微企业。

各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条件用足用好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科学有效地运用资金、合理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确保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各商业银行要修改完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问责与免责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追究或免除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

加强风险监测 关注信贷风险动向

加强舆论宣传

各行要细分小微企业行业信贷风险,分清风险的种类和影响程度,密切关注信贷风险动向。建立合理的小微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提取和呆账核销机制,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准备金和核销呆账,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通过会场展览、知识技能竞赛、产品推介、银企对话、公开授信、送金融知识下基层活动等提高宣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展现天津银行业致力于服务小微企业的良好风貌,提升宣传效果。

记者: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创业富民的重要渠道,在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资金,小微企业的发展面临瓶颈。近年来,在天津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此,北方网与天津银监局联合策划推出“银行助力小微企业高端访谈”,向广大网友介绍天津各大银行在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方面所做的工作,解读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存在的困难和风险,从专业的角度为小微企业融资“支招”。首先请您介绍一下,近年来,为鼓励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银监会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

邓琦:银监会一直高度重视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密集出台各类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政策,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如2013年3月份出台《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可持续原则,落实“六项机制”和“四单原则”,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金融需求特征,创新小微企业服务模式和产品。去年以来,银监会先后印发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和《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通过细化机构准入标准、支持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适度提高监管容忍度等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银监会的政策引领和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懈努力下,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已连续三年实现了“两个不低于”目标。

记者:天津银监局在推动全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邓琦:近年来,天津银监局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及天津市委市政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方针,着力六项基础工作,引领全市银行业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天津银监局连续出台《天津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天津市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通报制度》、《天津市股权质押贷款实施指导意见》、《天津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指导意见》、《天津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实施指导意见》等各项制度10多项,从完善信贷管理体制、改进融资方式、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加强政府政策运用等多个方面为辖内银行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破解制度障碍。

二是强化监管督导。督导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截至2012年末,全市银行已连续三年完成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的监管目标;增设监管目标。在银监会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监管目标的基础上,主动增设小微企业授信户数增长不低于30%的目标,提高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截至2012年末,全市12家银行完成了“三个不低于”的监管目标。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按照银监会统一部署,天津银监局在全市连续两年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组织动员全市一千多家营业网点、万余名小微企业客户经理和柜面员工共同参与。宣传月期间,天津银监局联合邀请天津电视台、天津电台、北方网、金融时报等主流媒体加强监管政策宣传。

四是深化专营建设。1.建设小微企业专营机构。银监会于2008年出台了《关于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要求法人银行设立小企业专营机构。2009年初天津银监局在银监会政策要求基础上,分行别提出了设立专营机构、特色支行的不同要求。其中国有大型银行至少成立五家特色支行;股份制银行至少成立三家特色支行。2.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为落实天津市“十二五”期间科技“小巨人”计划,2011年,天津银监局在《天津银监局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辖内银行机构要积极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水平。

五是搭建服务平台。天津银监局积极与市政府各委办局联动合作,共同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会同天津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小微企业贷款财政奖励政策,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与天津市财政局、工商局等单位联合组织《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与培训;与天津市科委联手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打包贷款工作;与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合作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专场对接会;与天津市中小企业局联手打造融资培训平台,组织六家银行送金融知识下基层;与天津市发改委等部门联手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征信平台试点工作。

六是做实监管评价。天津银监局连续四年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后评价工作,数次完善后评价制度。按季度汇总分析全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进展情况,总结良好做法,提出改进措施,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各银行通报。按年度对辖内30家中资银行进行监管后评价,表彰先进银行及先进个人,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长效机制建设。

记者:通过邓书记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天津银监局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做了很多实事。请您介绍一下去年天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基本情况。

邓琦:去年以来,天津银行业金融机构紧紧围绕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的导向,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大幅增加。截止2012年末,天津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499亿元,增速27.8%,完成“两个不低于”的监管目标(增速快于标准12.4个百分点,增量高于标准78亿元)。全市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25万户,比年初增加2816户。

二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投放再创新高。截至2012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1318亿元,比年初增加399亿元,增速43.4%,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户数4000户,比年初增加2400户,增速150%。天津银监局与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联合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全市贷款余额达9亿元,同比增长100%,在全国名列前茅。

三是专营机构建设持续增加。截至2012年末,全市中资银行在各类产业聚集区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247家,新增117家,专营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余额1206亿元,比年初增加379亿元;全市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专营机构161家,新增122家,专营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余额1121.8亿元,比年初增加941.6亿元。

四是银政企合作力度增强。各银行创新模式,多层次、全方位的与市各级政府部门合作。对于初创期科技企业,大连银行天津分行等多家银行与天津市科委合作推广“免抵押免担保小额信用贷款”。截至2012年三季度,各银行共发放贷款2.4亿元,支持企业600余家,银行累计增加放贷6亿多元,尚无一家企业出现拖欠贷款本息的情况。对于成长期科技企业,天津银行等20多家银行与市科委联合推广科技“小巨人”贷款。即通过市、区两级科技项目认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请贴息贷款,商业银行在自主审批基础上,可给予为期两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贴息贷款,市财政按当期基准利率予以贴息,截至2012年三季度,各银行共发放贷款176亿元。

记者:那么目前,天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有哪些特色做法?

邓琦:去年以来,天津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转变经营观念,加强制度机制创新,小微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家银行特色经营模式进一步强化。

首先,经营观念发生转变。2012年以来,全市银行业对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长期以来将小微企业贷款列为高风险业务的固有观念有了转变,已经认识到推进小微企业贷款工作是全市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小微企业和银行实现互动共赢的需要。渤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分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制定了中小企业战略实施计划或小微企业发展计划。锦州银行天津分行把小企业、小门店、小摊位作为小微企业的工作重点来组织营销。平安银行天津分行综合考量小微企业及商户的日常结算单据、水表电表单据、库存等,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综合核定授信额度。辖内大部分银行都把小微企业贷款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和盈利点,纳入了全行业务发展重点。

其次,信贷制度和管理体制建设得到加强。全市30家中资银行均设立或明确了小微企业团队(其中有25家银行成立了单独的小微企业部);90%的银行有单独的小微业务信贷计划;77%的银行有单独的小微业务绩效考核办法;73%的银行制定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绝大部分银行制定了对小微企业授信工作人员的激励办法,建立了小微企业贷款审批绿色通道,制定了小微企业授信工作的尽职免责办法等等。各行年内积极改造贷款流程,根据小企业贷款“短、频、快”的特点,不断完善业务系统建设。滨海农商行、农行、中行、建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哈尔滨银行、河北银行等都加强了小微业务信贷系统的开发与建设工作,为小微业务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第三,各银行特色经营模式进一步强化。建设银行天津分行构架“小企业直销网络”,在所有分支行建立小企业经营中心,专业化机构建设成效显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等12家银行积极开拓专利权质押融资业务,深入推动科技金融结合模式,被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通报表彰。滨海农商行坚持做到服务小微与支农相结合。兴业银行天津分行实施“矩阵式”管理,将分行小企业中心升级为小企业部,接受总行小企业部和分行双线考核与指导。

最后,产品服务和业务合作逐步加强。为解决小企业抵押担保难问题,各银行推出了不少新的融资服务产品,如中国银行的科技通宝,大连银行天津分行的天使贷款、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的“芝麻开发”中小企业成长上市计划,宁夏银行天津分行的专利权质押贷款、农发行的粮棉油收购贷款、华明村镇银行的“金助力”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系列等。各银行通过加强与政府管理部门、科技园区、孵化机构密切合作,通过现场宣讲、会议座谈、入户指导、对接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天津市小微企业普及金融知识、介绍金融产品、提供财务建议,增强科技型小微企业控制财务风险的能力。各行还加强了与投资机构、担保机构、评级机构等第三方合作,组成了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共同体,在风险控制、期限结构、退出机制等方面与银行的产品相互补充,共同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记者:谢谢邓书记的介绍。在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领域,天津银监局还有哪些监管要求,创新之举?

邓琦:为一进步推进天津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今年以来,天津银监局明确提出八项监管要求,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更新理念,坚定不移地选择小微企业贷款商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从政府扶持型向商业化模式转变,是目前国际上的一种趋势。银监会非常重视这项工作,2012年以来先后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天津市委、市政府也很重视,在《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津政发(2012)22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设立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商业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发生损失的,按信用贷款额度的3%至5%给予风险补偿。对发展潜力大、创新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符合条件的,可获得不少于500万元政府性周转资金支持。其共同目的是引导和鼓励银行机构大力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虽然各银行机构在小企业贷款工作上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银监会提出的小企业贷款商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还有不少差距。有的银行机构对开展小企业贷款的理念还没有真正统一到商业可持续发展上来,有的银行机构仍未跳出传统信贷管理模式的思维框框的束缚,有的银行机构在经营上存在着严重的短期行为,缺乏系统开发小企业贷款的市场战略。因此,全市各银行机构还需进一步更新理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小企业贷款的商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继续落实监管目标。各商业银行要继续努力完成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增量的“两个不低于”的监管目标。要增加小微企业授信户数,力争完成全年小微企业授信户数增长30%的目标,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

三是继续推进专营机构建设。各商业银行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专营机构建设,严格遵循“四单原则”,加大资源支持力度,切实提高专营机构的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比,户数占比,把做实专营机构作为推进差异化经营战略的有效途径。

四是继续做好科技金融工作。各商业银行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科技“小巨人”的政策,要以天津市科技金融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积极配合、协助市有关部门,以各类别科技型企业专营机构为依托,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

五是继续深化六项机制建设。认真完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风险定价、独立核算、高效贷款审批、激励约束、专业人员培训、违约信息通报等六项机制。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需求、可持续运营的小微企业。

六是继续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一是各商业银行要结合自身条件用足用好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科学有效地运用资金、合理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确保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小微企业贷款。二是各商业银行要修改完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问责与免责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追究或免除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三是各商业银行要结合目标客户的经营特点,通过精细化核算,设立科学、合理的、明确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并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进行单独考核。四是各行要制定有别于大中型企业的小微企业服务量化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对团队和个人的正向激励,增加信贷资源配置。

七是继续加强风险监测。各行要细分小微企业行业信贷风险,分清风险的种类和影响程度,密切关注信贷风险动向。建立合理的小微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提取和呆账核销机制,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准备金和核销呆账,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八是继续加强舆论宣传。按照银监会统一部署,各银行要以本届“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结合自身条件,突出天津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三农”企业、楼宇经济、文化创意产业等特点,通过会场展览、知识技能竞赛、产品推介、银企对话、公开授信、送金融知识下基层活动等提高宣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展现天津银行业致力于服务小微企业的良好风貌,提升宣传效果。天津银监局还将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广为宣传各金融机构的良好做法、创新产品、服务机制和卓越成效,让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深入各社区、区县、专业市场,惠及更多的小微企业,践行天津银行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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