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藿香正气胶囊、红霉素眼膏、清凉油、某些感冒药、创可贴……大多数人可能都不会注意到,这些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日常必备药品,都应该在不高于20℃的环境下储存。然而记者在对津城多家药店走访后发现,药店在售的低温贮藏药有不少是“超温上架”。专家提醒,长期超温储存可能会导致药品变质、药效降低、副作用增强。
药店 药品贮藏“≤20℃”实测药架温度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凡例(专有名词)第21条,对药品贮存与保管的部分名词术语的释义:“阴凉处系指不超过20℃;凉暗处系指避光并不超过20℃;冷处系指2-10℃;常温系指10-30℃”。而在2012年11月6日由卫生部审议通过、2013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第85条也规定:“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昨天9点半,记者来到东丽区津塘路的一家连锁开架药店。药店的大门一直是敞开的,走进去,没有特别明显的凉意。记者来到该药店二楼,看到墙上所挂的温度计显示,当前室内的温度是28.5℃。而一些药品如枇杷露、华佗膏,都在包装盒上标注了贮藏条件为20℃以下,但都被放置在普通货架上,与其他药品的摆放位置没有什么不同。记者将温度计放在摆放这类药品的药架上,10分钟后,温度计显示是27℃。一名营业员对记者说:“这都没事,家里不都是这么放嘛,我们这还开空调了。”
11:00,记者来到河西区大沽南路的一家连锁药店,和上个药店一样,这个药店的大门也是敞开的,屋里的温度更高,一些前来买药的市民都是满头大汗。像是清凉油、红霉素眼膏、藿香正气胶囊、感康、快克这些标注需要在“阴凉处”储存的药品,也是与其他标注需“常温”储藏的药品在同个药架上。记者将温度计放在药架上,10分钟后,温度计显示29.4℃。而一些治疗角膜炎、青光眼的滴眼药等需要放置于冰箱中的药品,记者并没有在药店内看到冰箱。而当被问及此时店内温度有多高时,店员称,店内温度一直保持在20℃左右,“肯定要保证药品的疗效”。但记者带来的温度计显示,屋里的温度为30℃。
专家 长期超温储藏可能使药品疗效降低
记者随后咨询了一中心医院药学专家,专家表示,药品长期超温储藏可能会导致药品化学成分发生变化,根据药品种类和成分的不同,变化产生的影响也不同,极有可能会使药品疗效降低、副作用增强。“如果实际储藏温度与药品标示温度差别不大,对药品影响比较小,如果长期保存在超温比较严重的环境下,就有可能导致药品化学结构发生变化、有效成分浓度降低,影响药品的疗效,缩短药品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