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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新品种的不断推出,投资人对基金、保险、券商等披露信息的相关性、及时性和明晰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注意到,基金废止操作性不强的信披要求,大有为基金过度信息披露减压的迹象;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保险、券商等机构的信披却加速“阳光化”。不管是基金信披的减压,还是券商、保险的加码,资管机构只有做到合理适当的信息披露,才能确保投资者“按需投资”,增加对资管机构的了解和信任。
更新行业分类废止操作性不强要求
基金 信披内容“更新换代”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制定新的基金信息规范要求中,相关方面应该加强前瞻性的研究
今年一季报,基金的行业分类按照最新的2012版行业分类分为19大行业。而曾经的“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早不复存在。相反,也增加或细化了一些信披内容。
基金信息披露是指基金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在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资运作等一系列环节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众进行的信息披露。
全面性、真实性、时效性是基金信息披露应当满足的要求。近年来,为了不断达到和完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各方在积极更新、完善与探索。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制定新的基金信息规范要求中,相关方面应该加强前瞻性的研究。对操作性不大,意义也不大的信息披露内容要求予以撤除,并对有必要的披露内容予以更新,这显示了监管层对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的决心,真正做到了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原则,基金公司照此则应积极的落实,真正做到信息披露的更透明及真实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