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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天津市促进就业及培训会议上获悉,本市出台促进就业多项政策,其中包括稳岗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等举措援企稳岗,通过扩大覆盖范围、政策打捆等举措缓解招工难。本市还出台了三项举措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另外,本市还将实施实习生储备双百计划,组织市内外百所职业院校与本市百家重点缺工企业对接,每年储备实习生10万人,实习后转化为企业用工的比例达到30%以上。
稳岗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援企稳岗
稳岗补贴:对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且恢复有望,通过调整工时或班次,组织职工开展岗位培训等措施,不裁员、不减薪的用人单位,按照稳岗人数,给予每人每月600元,最多6个月的稳岗补贴,补贴人数不超过用人单位申请补贴年度在岗职工总数的50%。此次政策调整后,由特定时期的短期政策调整为长效政策。补贴标准比原政策提高100元。
社会保险补贴:对依法与大龄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签订或续订长期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其中签订或续订5年以上(含5年)10年以下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一年期限补贴;签订或续订10年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两年期限的补贴。
降低了原有政策的门槛限制,由无固定期限合同减少到5年。同时延长了补贴期限,其中:签订5年以上就给一年补贴;签订10年以上就给两年补贴。
培训补贴:增加了学历和职称提升补贴。一是对职工取得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的,给予每人500元学历提升补贴;二是对职工取得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300元、600和900元的职称提升补贴。此次政策享受范围由企业扩大到事业单位,由企业职工扩大到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补贴。对职工开展针对性或普及性培训的用人单位,实际发生的培训费超过本单位按照工资总额1%列支的教育经费部分,给予培训费补贴,补贴额不超过申请补贴年度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额的1/3。本市降低了原政策的门槛,将教育经费由原来超过工资总额1.5%减少到1%。同时补贴额由原来不超过单位缴纳失业保险的1/4提高到1/3。
两项新举措缓解招工难
扩大享受政策单位范围。拟对开发区40家重点用工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100家重点合作院校、10家劳务合作基地、10家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纳入政策和资金支持范围。
政策打捆,形成合力。补贴资金市区两级共同负担,一次性拨付。在开发区先行先试,其他区县逐步推广。提前拨付补贴资金。对向重点企业输送人员工作满3个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院校,审查合格后,15个工作日完成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职介补贴政策享受范围扩大
本市明确,凡在天津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网为各类服务对象发布求职信息和招聘信息的,按照每月发布的新增信息数量给予补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各类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使其实现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职业介绍成功人数给予补贴。今年,本市调整了政策享受对象,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调整为民办服务机构。同时,扩大了政策享受范围,由原来的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全社会所有劳动者。此外,增加职业介绍中介过程补贴,对发布岗位、求职信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信息数量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