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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有过这样的经历:接到一个陌生的产品推销电话,对方准确无误地报出你的姓名、地址、年龄、职业、车牌号码甚至喜好——他为何对你了如指掌呢?
近日,由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的代号为“2·27”的打击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专案侦查行动中,破获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651起,查获被盗取的各类公民个人信息近10亿条。
一条指定户籍信息卖500元
广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大要案件侦查处的朱铁成,谈到公民信息被泄露泛滥程度时说:“触目惊心!”
朱铁成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在互联网普及率较高的北上广等地非常严重,“从侦破的案件看,我们在犯罪分子作案的电脑中缴获的公民信息量,都是以千万甚至上亿人数来算的。”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以公民个人信息为核心的产品,目前已形成成熟的产业链:上游是一些部门和行业从业人员将在履职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非法提供给他人;中游即是在互联网上形成的数据交易平台,大肆出售信息牟取暴利;下游则是犯罪分子利用这些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绑架、敲诈勒索、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一条指定的公民户籍信息,在网上的“数据平台”一般以每条500元成交。到了产业链终端,即利用公民信息开展违法犯罪行为时,各类“服务”的收费迅速暴涨。朱铁成说,以“追债”为例,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展开暴力追债时,一般要价为追债金额的10%。
网络行为留痕可能成隐患
“在网上搜某个人的信息很容易,只是很多人平时没留心而已。比如你在搜索引擎上输入目标人物的名字,有些信息就会显示出这个人的手机号码、电话、邮箱、住址等,这些都是他们在求职、社交网络、二手交易平台等地方留下的痕迹,稍加整合分析就可整理出这个人的详细资料。”犯罪嫌疑人缪某说。
在无法自行收集足够的信息时,犯罪分子往往会向行内人建立的“数据平台”寻求帮助。朱铁成告诉记者,所谓数据平台就建立在互联网虚拟空间上,这是犯罪分子从事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平台,私人调查公司和资源大户在这里互通有无。“泄露这些信息的源头大都是一些个人信息富有的行业、机关的‘内鬼’。”
公民应加强信息保护意识
“对于一些存储个人信息的行业、机关、单位,一定要建立起有效的监管制度。”广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局长杨江华表示,对于政府机关发生公民信息泄露过失所需承担的责任,法律上应进一步明确。中国科学院云计算中心主任助理庞严冬认为,界定互联网上的信息哪些是可以公开的,哪些是不可被随意使用的,是目前亟待法律界讨论和完善的问题。公安部门提醒,公民也应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例如,很多人收了快递后随意丢弃贴有收件单的外包装,而收件单上印有公民的真实姓名、住址和手机号码,这些信息很可能被违法分子收集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