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导读】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全国土壤污染信息。经济之声评论:少一些"秘密"才能多一些安全。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最近雾霾频发,人们对环保的关注也越来越高。有一位名叫董正伟的北京律师,向环保部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最新结果是:环保部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董正伟说,他会考虑申请公开土壤污染等级程度及对居住环境、农作物生长的影响,进而"曲线"查明土壤污染数据。
对于国家秘密,相关部门的确有保密的义务。在这点上,我们必须严守法律规定。环保部2006年耗资10亿进行的土壤污染情况调查的结果,这种数据涉及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如果可能的话,还是应该公布,至少是部分公布。再说,任何数据和信息的发布,都应该与时俱进。土壤环境污染数据不公开不利于公民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不利于土壤环境保护治理。就像PM2.5数据,在公布之前也被认为是敏感信息,现在大大方方公布了,得到了好评,人们的环保意识也得到了加强。所以说,特别是那些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秘密",应该越来越少,公民知情权与监督权得到更多保障,不但不会引起恐慌,还会因为信息更透明,而增加更多的安全感。
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在2006年进行了全国首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说,这次调查的结果可以给全国层面的环境治理和建设规划提供重要的一手资料。但是6年多过去了,调查的结果依然是秘密。这样的一份调查结果为什么一直保持在秘密状态?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吴永强来评论。
吴永强:这个调查很可能涉及的问题非常严重,有关职能部门顾虑,公开之后在一定程度上会带来若干方面的一些负面反映。我印象中有一次在全国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担任环保部部长的周生贤部长曾经在发言中指出,环保部今后要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公开及时公布处理情况等等这样的一些信息,作为职能部门既然有加强这些环境信息公开的表态,现在所对应的又是一个没有公开的实际行为,这个信息肯定确实有一些特别之处。
对于涉密信息,法律有规定,我们当然应该严守秘密。但我们想,对于"国家秘密"的认识,也应该与时俱进。具体到今天我们评论的这个事件,环保部的调查数据信息现在是"国家秘密",是否有一天也能够对外公布,真正让来百姓了解,让决策部门以此作为决策的参考呢?
吴永强:这个是毫无疑问,任何秘密有一个解密期,若干当年属于绝密等级的外交档案,时过多年也都会公开,作为这些环保信息类的这些都会有类似的情况,过了解禁期的话就会公开。
对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信息,有些人认为公布后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让大家感觉不安全。这种担心我觉得可能仅仅是一个层面的,而且是基本的担心。更多的层面,其实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有一句老话说的好,叫做谣言死于智者,流言死于真相,有的时候越是遮掩、隐瞒,它所带来的负面的影响越大。在环境保护问题上,这些严重触目可及所了解的到的重大的环境污染事件应该说此起彼伏,屡见不鲜,不仅像饮用水问题还是这些天我们席卷大半个中国的雾霾事件,可以说早就有了相当的心理承受和起码的认知感受,过分的遮掩反倒更有一种掩耳盗铃之感。
对于土壤污染数据和其他一些信息来讲,越公开、老百姓越知情,决策上才能够越准确。对于已经存在的问题,只有充分了解它的严重性,才能有转变的动力。
吴永强:怎样才能在法律的框架下做到有步骤、有计划地公布信息,做到保密性和公开性并重,这个确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作为一项重要的涉及经济发展安全,实际民众健康安全的重要性,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发布公开信息,这不仅仅是满足民众知情权,监督权这么简单的一个,更是国家职能部门乃至于政府机关对民众负责任的一种态度。
笼统的说,涉及国家秘密难免给人一种牵强或者推诿的感觉,另一方面,如果说这个数据的敏感程度非常之大,导致有关职能部门不能也不敢公开,这样的话会让民众更为恐慌,更为担心,那么它所带来的这些社会问题更为严重或者复杂。从实际的国内和国际的经验已经证明,我们国家在环境问题上已经不能再走发达国家已经证明了错误道路和模式,那就是先发展,后治理,或者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来经济的发展,这都是不可取的,所以说对于这方面的信息采取一种公开、透明坦率负责的一个态度取信于民,让民众在环境污染上焕发更大的能动性,不仅是政府职能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促使民众履行更好的环境责任的一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