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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如意公告称,收到山东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指出公司存在包括会计核算、公司与关联方采购及往来金额核对不一致等“数”项财务问题。昨日,山东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除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其他子公司将不再投资与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产品和业务相同的企业外,并未对其他各项质疑给予明确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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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3日,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其中指出山东如意多项财务账目混乱问题。例如,在2011年,山东如意披露,曾向张家港新乐毛纺预付4482.4万元用以采购原料,但新乐的对账单上只显示收到871.16万元。同时,当年山东如意公告称向新乐采购8587.43万元,但新乐对山东如意销售仅为7948.77万元。此外,山东如意2011年年报显示,账面记录去年8月10日支付给青岛东雍1000万元,但原始凭证显示实际支付给了张家港保税区卓诚纺织贸易有限公司。而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卓诚纺织的股东为李建雯和李冬梅,分别持股60%、40%,两名股东均住在山东省济宁市市中区红星东路2号如意小区,且上述2名股东均为如意科技员工。
昨日晚间,山东如意对外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山东如意毛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将不再投资、从事与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产品和业务相同的企业及业务活动。与此同时,公司董监高发布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不过记者注意到,对于山东证监局要求山东如意就其与卓诚纺织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等具体问题并未做出任何的说明。 (记者张卓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