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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以前对国企的管理是‘九龙治水’,分为管人、管事、管资产等若干条线,企业也没有经营指标、业绩考核和激励约束。”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说,各级国资委的成立,初步实现了出资人职能的一体化和集中化。
各级国资委成立后,逐步建立起委托代理关系和激励约束、责任追究等机制,推动国有产权透明管理、进场交易,强化审计和外部监督,改革经营者选任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但王勇坦陈,国有资产管理中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干预有增加的趋势;经营性国有资产还没有实现集中统一监管,资源配置分散,经营效率低下;出资人职责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分离还不到位;收入分配管理、资本经营预算、境外资产监管等方面的制度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从职责上看,一些地方国资委出资人三项主要职责不统一、不到位现象仍然比较突出,面上监管职责非常薄弱;个别地市国资委的主要工作集中在企业改制、处理信访上,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没有得到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说。
各种社会负担依然沉重
“中央企业还有医院、学校和管理的社区等办社会职能机构8000多个,对这些机构的费用补贴每年多达几百亿元;中央企业现有离退休人员523.6万人,还有困难职工等100多万人,企业为此需要承担大量管理和其他负担;厂办大集体改革难度加大,解决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问题需要付出很大改革成本。”在报告中,王勇以央企为重点,指出了当前国企承担的沉重社会负担。
“我们在改革过程中已经剥离了大部分企业的社会职能,但各种长期积累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困难群体帮扶等负担还是很重的。”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这些问题不解决,国企就难以‘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若为企业卸掉这些‘包袱’,又需要支付非常大的改革成本,拖得越久改革成本还会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