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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24日电(记者何宗渝、王飞)从2003年到2011年,全国国有企业营业收入从10.73万亿元增长到39.25万亿元,上缴税金从8361.6亿元增长到3.45万亿元,净利润更从3202.3亿元增长到1.94万亿元,年均增速达到25.2%。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王勇24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充分证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可以有效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必须继续坚持。
但他同时指出,国企改革仍处于过程之中,需要进一步解决的体制、机制、结构和历史问题仍然很多。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然任重道远
全国90%以上的国企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2011年央企公司制股份制改制面达到72%,多数国企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等机构,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逐步深化……党的十六大以来,一系列市场化改革,使国企经营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
王勇也坦言,国企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
近年来,部分地方国企和50家央企进行了规范董事会试点。“这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董事长王会生说,现在企业要进行重大投资,必须拿出充分理由说服董事会,这无疑更有利于企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
但王勇表示,目前董事会的考核和外部董事的选拔、任用和评价机制还不完善,国资监管机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理顺。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一鸣指出,国企改革是为了更好地与市场经济体制兼容,取得的成就是毋庸置疑的,但因历史沿革、体制机制和认识不足等原因,还有很多难题有待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