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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24日电(记者江国成)5年前,我国约有2000多万户居民生活在结构简易、年久失修,供排水、供电等公共设施不全的棚户区内。2008年以来,为改善民生,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地将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加快推进。这些棚户区改造目前进展如何?已开工项目将惠及多少家庭?各地如何保障建设资金?记者就此采访了负责此项工作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
已开工项目将惠及近1000万户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棚户区是危旧住房集中区的代名词。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我国一些城市、工矿、林区和垦区等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棚户区。这些棚户区内的住房结构简易,房屋破损严重,居住条件简陋,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消防等公共设施不全,生活环境恶劣。居住在棚户区的居民,大多属于中低收入家庭,有不少是下岗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和低保户,其住房困难问题很难通过市场解决。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2008年起,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加快了城市、国有工矿、煤矿、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步伐,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发展改革委提供的数据,到2011年底,全国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近1000万户,一大批居民告别了世代居住的棚户区,喜迁新居。
中央投入逾千亿多渠道筹措资金
在棚户区改造中,各地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原则,调动多方面积极性。改造资金由政府适当补助,住户合理负担。国有工矿、煤矿、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企业也要安排一定的资金。
针对城市、国有工矿、煤矿、林区、垦区等各类棚户区的不同特点,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对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分类指导。
以林区棚户区改造为例,各林业局、林场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发包、统一采购、统一建设等办法,最大限度地节约建设成本,使有限的投资发挥了最大效益。有的地方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通过政府委托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中配建安置房,政府回购用于安置棚户区居民,保护了群众权益。
各地通过财政补助、银行贷款、企业支持、群众自筹、市场开发等方式,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筹集资金。2008年以来,中央投入棚户区改造资金共计1300多亿元,今年还专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在中央资金带动下,地方政府按规定渠道积极筹集资金,加大投入。一些省(区、市)利用中央代发财政债券资金,以及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等,加大棚户区改造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