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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建设进入新阶段
天津北方网讯:2012年8月17日,天津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天津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天津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规则》、《天津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管理规定(试行)》、《天津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自律公约》的修改内容,选举产生了调解委员会第一届主任、副主任,通过了调解员推荐名单,确定了9月1日启动前的工作安排,就此形成了我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运行的基本框架,这标志着我市的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建设从规划准备进入到了实施操作的新阶段。
据了解,加快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建设是保监会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为此,天津保监局对天津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建设给予了全力的指导和支持,8月1日保险监管半年工作会议上专题部署,主管局长多次听取协会筹备工作汇报,提出具体要求。全行业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做好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对树立自身形象,提升服务品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形成了“监管机关主导,行业协会承办,保险公司参与”的工作局面。(记者付春英/通讯员陈宏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