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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市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通过系列的配套制度改革,才能从源头上、根本上改变过度投机的现状
证监会对于新股发行的审核呈现出了一个“空窗期”。自8月1日以来,无一家首发申请企业上会,而8月17日“空窗期”结束。
市场期待的落空其实并不意外,这一点,从近年来一直在推行的市场化改革都可以寻得线索。
2009年5月,中国首次启动新股发行体制市场化改革,废除新股定价的“行政窗口指导”和“熊市暂停IPO”的行政命令特权,打破了中国特色的“政策市”,还原了中国股市的“市场化”属性以及“买者自负”的基本规则。然而,此后中国股市20年沉积下来的顽症,被市场无情地暴露出来,盲目打新与疯狂炒新引发了新股“三高”现象,即高发行价、高发行市盈率、高超募——这一切都被归罪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改革新股发行体制的声音甚嚣尘上,甚至有人要求重新对一级市场实施“行政化”管制——很显然,这是一种倒退性的主张。
尽管如此,迫于舆论压力,监管层还是对新股发行体制的许多细节性规则进行了多轮“头痛医头”式的细枝末叶修订,结果并未对中国股市的“炒新”恶疾起到有效抑制作用,反倒使得“市场化”改革被重新嵌入了过多管制措施。这些措施不但治标不治本,而且还带来了太多行政性管制的成份。
中国股市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通过系列的配套制度改革,才能从源头上、从根本上改变中国股市过度投机的现状。
而这些配套性的制度改革中,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包括大力发展公司债市场及新三板(场外市场,OTC),能有利于分散投资,分散风险,从而化解新股过度投机的疯狂与压力。公司债与场外市场是中国资本市场的“短板”。近20年来,股市发展迅速,但债市尤其是公司债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使得企业融资结构单一,要么靠银行信贷,要么靠股票上市,这无形之中加大了IPO和股市再融资的市场负荷。因此,急需拓展公司债市场来优化并均衡企业融资结构。此外,场外市场是场内市场的重要补充。尽快改造、扩容新三板,有利于分流过会压力,降低IPO道德风险,并将场内过度投机力量导入场外市场,有利于还原IPO的理性定价与投资。
在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同时,还需实施严厉的主板退市制度。
应该承认,旧退市制度形同虚设,使A股市场丧失了应有的淘汰机制,优胜不能劣汰,极大地怂恿了垃圾股的暴炒赌博以及炒壳重组游戏,严重地扭曲了A股估值标准。这从制度路径倒逼新股定价不断攀升,也是股价比价效应作用的结果。而新退市标准如正式发挥作用后,股市过度投机之风将会大大好转,对盲目炒新与疯狂打新也会产生联动作用。利于还原股价信号,发挥股市资源配置功能,对新股定价有重要参照价值。而信息披露是股票定价的最关键因素,是投资者判断公司投资价值,并对自己的投资行为作出抉择的重要依据。因此,实现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诚信建设和法制建设最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完善法人治理的重要内容和物质保证。这对IPO过会也是一种威慑性要求。
除此之外,“按季分红”作为国际惯例,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和社会责任感的体现。强化上市公司分红意识,将会优化市场投资环境。“按季分红”可以将公司的利润分配均匀地分散在全年执行,这有利于抑制所谓年报行情的押赌与投机。一旦“按季分红”成为惯例,就会形成上市公司股价之间的比较优势与竞争压力。这对引导市场的价值投资和长线投资尤为重要。
要保证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还必须严厉打击证券市场犯罪违法行为,包括欺诈上市、信息造假、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只有严打,才能保障和维护市场的“三公”(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给投资者以信心。 (董登新作者为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