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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22日联合发布通告,自2012年8月22日零时起,广惠等13个高速公路项目因统一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取整原则变化而提高收费额的路段,恢复按原收费额收取通行费。
在此之前,江肇高速公路、广园快速路二、三期等高速公路已恢复原先收费标准。
22日零时起恢复按原收费额收取通行费的13个高速公路项目包括:广惠高速公路、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东段、增城沙庄至荔城段高速公路、深圳龙大高速公路、水官高速公路及延长段、江珠高速公路、惠州惠东至东莞常平高速公路惠州段、惠州稔山至深圳白沙沿海高速公路、惠州惠东至东莞常平高速公路东莞段等。
许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