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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个空姐梦,花季女孩美美(化名)先后给了中间人65000元,无奈美梦迟迟不能成真,中间人也因犯罪入狱。无奈,美美将中间人告上房山法院,要求对方归还所谓的“中介费”。
2007年,美美经人介绍认识了李平,对方承诺能够安排她在国航或海航的空乘岗位工作,但需美美先付25000元定金,等进入体检后再付40000元。双方随即依照承诺签订一份合同,并约定如乙方(美美)未能被国航或海南航空公司录用空乘岗位,甲方(李平)应在3日内将介绍费全部退还给乙方等。美美按承诺先后向李平和李平女友支付了65000元。然而此时,李平因犯罪入狱,美美的空姐梦也就此宣告破灭。美美遂将李平及其女友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返还65000元。
近日,房山法院依法审结此案。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当事人的陈述及合同的履约情形,可以认定李平及其女友一起接受了美美的委托,双方形成委托合同的法律关系,因此美美按合同约定向他们支付了各项费用,但二人却未能依约为美美安排工作,应返还相应费用。最终房山法院判决,李平及其女友将费用返还给美美。(记者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