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华网乌鲁木齐7月15日电(记者关俏俏)今年,新疆率先将16.6万头(只)种公畜、基础母畜(羊牛)纳入保险范畴,通过试点经验总结,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
根据《新疆畜牧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实施方案》,此次试点工作采取政府给予财政补贴的市场化商业保险运作模式,即保险公司承担全部经营损益,采用再保方式分散风险。养殖企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户和保险经办机构等有关各方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
自治区财政对三个试点县各补贴保费100万元,试点县财政将按比例对保费进行补贴,试点县养殖户(场、合作社)承担不低于20%的保费。其中,玛纳斯县侧重于肉羊保险,将纯种萨福克公羊和母羊、高代杂种公羊以及生产母羊纳入保险的范围;吉木乃县侧重于牧区生产母羊和农区定居牧户多胎肉羊保险;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侧重于生产母牛保险。
为降低保险公司经营风险,便于查勘理赔,此次试点将对参保的牲畜佩戴植入性电子芯片或电子耳标,作为今后查勘、定损的依据。试点成功后,将在全疆进行推广。
2007年新疆启动政策性农牧业保险工作以来,棉花、小麦、玉米及能繁母猪、奶牛等9项中央政策性农牧业保险已在全区铺开,特色林果政策性保险在阿克苏地区进行了试点,农牧业保险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建立,有效保障了广大农牧民的利益,促进了农牧业稳定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