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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珠海7月14日专电(记者魏蒙)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管涛13日在“珠海市横琴新区金融创新研讨会”上说,我们在探索金融创新时要有利于维护全国金融市场的统一,而不是造成市场分割。
管涛认为,目前我国对金融创新进入了深水区,无论是人民币的国际化或是离岸结算,都已进入了深水区。但要处理好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应坚持四个方面的原则:
一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市场的需要。美国次贷危机发生的一个主要的教训就是金融服务于虚拟经济酿成的危机,金融自我循环会造成泡沫破灭和浪费。
二是要坚持需求驱动的原则。我们对金融监管要逐渐从合规性的监管转向审慎性的监管,其中主要是防范金融创新当中的风险,要将金融立法从肯定性转向反向性,从有罪转向无罪。
三是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我们对金融创新要更多的是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不要在创新工作当中为未来的改革制造新的障碍。
四是金融创新要坚持适度监管的原则。国际上很多教训就是放松监管造成的。但我们在日常管理时要致力于建立一个稳定的、可预期、透明的监管方针,而不是危机的管理状态。
管涛说,我们在创新金融时不应造成全国金融市场的分割。因为金融是全国一盘棋,很难在个别地方突破,必须从全国的角度进行通盘考虑。例如,能否在个别地方单独搞利率市场化呢?如果单独搞这种事情就肯定会出现套利的情况,这对整体金融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