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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中国证监会29日通报胶南市粮食储备库操纵硬麦105期货合约交易价格案和镇江宝尔胜钢铁有限公司操纵螺纹钢1107合约交易价格案,并对相关责任方作出行政处罚。
据通报,证监会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于2011年9月对胶南粮库操纵硬麦105期货合约交易结算价格案进行立案调查。
WT105合约是2011年5月23日到期并在当月进行交割的期货合约,5月份交易已不太活跃。经查,2011年5月3日,胶南粮库持有WT105合约11手,山东得利斯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田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持有WT105合约。
2011年5月4日,WT105合约成交量为6手,全部系得利斯、青岛田丰、胶南粮库的两两相互交易。而这些交易均由刘玉江操作,刘玉江时任青岛田丰法定代表人,原任得利斯商贸部经理,现为山东得利斯筹建负责人,与胶南粮库法定代表人系同学关系。胶南粮库操纵WT105合约违法所得1720元。
证监会认定,胶南粮库操纵了WT105合约2011年5月4日的交易结算价格,决定对胶南粮库处以20万元罚款;对刘玉江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罚款。
在宝尔胜操纵螺纹钢1107合约交易价格案中,宝尔胜通过操纵RB1107合约交割结算价格,多计增值税进项税,少纳增值税7.58亿元。黄君称为操纵案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决定,对宝尔胜处以20万元罚款;对黄君称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罚款。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上述两起案件均属于特定时间的期货交易价格操纵案,这类违法行为一般表现为自我成交、约定交易、虚假申报和连续买卖制造交易活跃假象等异常交易行为,经常发生在期货合约邻近交割月和交割月中,此时期货价格接近现货价格,市场流动性较差,操纵容易实现。
该负责人说,此类操纵行为,主要动机一是影响交割结算价,从而影响开具增值税发票进项税或销项税的金额,达到少交或多抵扣增值税款;二是利用小单量制造交易活跃假象,趁机盈利出局。对此类行为,证监会将予以严密监控,一旦发现,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