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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深圳6月29日电(记者武彩霞、赵瑞希)28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和《关于改进和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
虽然新退市方案有不少亮点,但是相对宽松的退市标准还是让市场产生了非议。而市场对ST板块的走势预测也出现两极化,有人认为ST板块将暴跌,有人认为ST板块将迎来狂欢。
新退市方案呈现四亮点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退市方案按照稳中求进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退市制度方案,着力解决退市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体来说呈现四大亮点。
一是填补了原有退市制度存在的漏洞。比如原有退市规则对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收益和补充材料期限没有明确的界定和要求,致使一批公司长期“停而不退”。新方案通过增加扣非后净利润指标和30个交易日内完成补充材料的要求,对恢复上市环节中的两个关键问题做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
二是完善了退市标准,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退市指标体系。针对市场上“僵尸”公司长期存在等突出问题,新方案新增了净资产、营业收入、股票成交量、成交价格等退市标准,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规避退市。
三是明确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标准,降低市场对重组的非理性预期。针对以往股市中“劣币驱逐良币”“壳资源”炒作等现象,新方案在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等环节设立更细致、更具体的标准,进一步明确市场预期,遏制绩差公司股票炒作行为。
四是保证新旧制度的平稳衔接和过渡。在充分听取市场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新方案在新老划断方面采取了较为稳妥的做法,促进新退市制度的平稳实施。
B股首次纳入退市范畴
新退市制度的发布,将长期受市场低迷、筹资功能失常、流动性差等历史症结缠绕的B股重新推到风口浪尖上。
上交所和深交所新方案明确规定,仅发行A股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的,其A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仅发行B股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的,其B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主板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同时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B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的,其A股、B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此外,新方案还规定,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每日A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A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B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B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同时出现每日A股、B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A股、B股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新退市制度对已沉寂多年的B股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成为市场上的又一个焦点。
对新退市方案有褒有贬
对于新出台的退市制度,市场反映有褒有贬,一方面新退市制度的正式出台,新增和变更了多项退市标准,对于ST股票而言必然是一大利空消息;但另一方面相对宽松,并且法不溯及既往的退市制度设计,也让一些濒临退市的ST股票大松了一口气,这又让人觉得退市制度的出台将使ST股票迎来“狂欢”。
因此有人在微博上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这样调整是紧了还是松了?”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资本市场不能只进不出。退市制度是对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和完善的组成部分,有利于资本市场新陈代谢,抑制投机炒作。新退市制度的约束力有所加强,短期来看,对退市题材股将造成一定的利空,将给整个股市带来利好。
然而,华泰证券分析师刘英则认为,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出台的新退市制度退市标准大幅放松,对ST板块是一大利好。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更是直指新退市制度存在三大缺陷:
其一,因IPO严重超募使新股每股净资产一般高达5元以上,要想让公司每股净资产“亏空”为零,已经很不容易,如果还需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才能退市,那么退市过程将变得更加艰难和漫长。
其二,新退市制度从2012年会计报表开始计算,对于此前净资产为负数的公司,既往不咎。此规定将使30多只濒临退市的A股公司得以豁免,是对垃圾股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协与让步。其三,退市后重新申请上市的标准与IPO标准相比过低,使得退市公司拥有特殊身份和地位。退市公司若要重新上市,应当与新股一样,按完全相同的标准进行审核。
而不少网友也表示自身担忧。微博网友“祈晴坊主”说,“退市制度也太松了吧,门槛太低。那些(公司)上市的时候揽起来可都是几十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新退市制度对市场的影响还有待观察,需用长远眼光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