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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某县林业局女职工胡某一人分饰多角,以结婚或做生意等为由,诈骗一男子32万余元。近日,胡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8年3月,胡某化名“胡佳”在网络上认识了北京男子杨某,半年后,胡某称其姐姐“潘秋林”在北京无处落脚,杨某遂同意将其接到自己家中。于是,胡某以“潘秋林”的身份来到北京,并与杨某同居。在与杨某交往的两年多时间中,胡某一人分饰两角,使杨某形成同时与胡氏姐妹保持交往的错觉。2010年初至2011年9月期间,胡某以结婚需要购房、为自己办理北京户口以及做生意为由,诈骗杨某32万余元。
2011年9月25日,男子邢某与杨某取得联系,称“胡佳”是其女友,二人互发胡某照片确认后发现女友同为一人,遂发觉被骗。(记者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