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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5月16日电(记者吴雨)“明确了监管政策标准,才能督促金融机构积极执行绿色信贷要求。”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16日在新兴市场绿色信贷论坛上说。
金融可以有效引导社会资源流向,优化资源配置。专家认为,在监管部门考核的“指挥棒”下,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将有助于实体经济发展转型,破解我国资源、环境约束的难题。
信息公开有障碍绿色信贷执行待加强
近年来,银监会和环保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信息交换机制,环保部提供企业环境违法、环境审批、清洁生产等信息,银监会再把信息提供给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贷款审查决策的参考依据。
但有专家指出,由于环保部门与金融机构信息沟通欠佳,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指引并未发挥明显作用。
2011年,云南曲靖市“铬渣非法倾倒致污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曾有24家环保组织联名向16家上市银行发出公开信,希望了解哪家银行为污染企业云南陆良化工提供了贷款。但结果是,仅兴业银行和 浦发银行回复称与陆良化工无信贷关系,其他14家银行无任何回应。
“只有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环保违法、违规企业名单,企业节能环保信息,开展节能环保认证等工作,才能提高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效率。”王兆星表示,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应尽快建立相关监督机制,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将金融机构实施绿色金融的情况和效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促进金融机构承担并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副行长刘信义告诉记者,目前银行业缺乏动态、专业的环保信息,因此难以准确评价企业是否符合“绿色”要求,金融机构迫切希望能与各地方的环保部门信息信息共享,完善环保信息库。
对此,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表示,今后环保部将进一步做好环境信息交流共享,加快推动分行业的绿色信贷指南。“今后,环保部将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实施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环境信息体系。”
“我们现在缺少全面科学的标准来评价企业对环境影响程度,监管部门需要出台明确的政策和监管要求,这样才能更好地约束金融机构,实现真正的‘绿色信贷’。”王兆星随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银监会正抓紧时间和相关监管部门制定具体技术标准,并进一步完善监督流程。
他透露,为确保绿色金融政策落实到位,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强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银监会将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制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制度的评估体系和奖惩体系。
“我们将定期对金融机构实施绿色金融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评价,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金融机构监管评级、机构准入、业务准入和高管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王兆星说。
其实,今年年初银监会已经颁布了《绿色信贷指引》,各地银监局已督促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推进绿色信贷,支持各地经济转型升级。
各地银监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山西省银行业各类贷款余额1.2万亿元,其中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产业发展的信贷6000多亿元;福建省辖内中资银行节能减排贷款余额达779.63亿元;云南银行业支持工业领域节能减排主要行业贷款余额2480.22亿元,增长6.02%。
出于风险防控银行加强绿色意识
“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增长对全球来说越来越重要,对于银行贷款来说,是一个可衡量的机制。对于一个灵活的成功的企业来说,要能够按照不断发生变化的环境对发展方式进行调整。”国际金融公司副总裁冯桂婷在讨论会上表示。
目前,“环境与社会风险”已经成为金融业不容忽视的风险因素,也已经得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普遍关注。
“作为银行,我们在审核贷款时需要考虑,融资企业或项目可能因环境破坏遭受损失而造成银行资产风险。”刘信义表示,如果银行贸然进入存在环保隐患的企业或项目,很可能遭遇因环保政策的限制而引起企业停产项目搁置等风险,使银行陷入两难境地,因此发展绿色信贷是银行风险管理的现实需要。
当前,我国绿色信贷正处于起步阶段,不少银行已意识到其巨大的增长潜力,将“绿色盈利”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认为,由于全球节能减排的迫切需要,相关产业作为朝阳产业正在推动全球产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绿色信贷有助于银行进入增长潜力大的新兴领域和企业,建立长期竞争优势,推动银行转变经营模式。
截至2012年一季度末,兴业银行累计发放绿色金融贷款近1300亿元,并率先在广东、湖北、上海等地搭建碳金融业务合作平台。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