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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专家董峥告诉记者,严格意义上来讲,信用卡没有所谓的霸王条款,只是一些规则不太被客户接受。加之银行本身不透明,一些规则解释不清,所以主要问题出在服务上。持卡人一定要在办卡时,仔细阅读每一项条款。
2011年10月,杨女士刷卡消费6502元,在账单到期日,她只往信用卡里存了6500元,把2块钱的零头给忘了。事后,她被通知要缴纳96.295元的利息。
其实,不止杨女士一人遭遇信用卡收费“怪象”。作为一种舶来品,信用卡发卡量从最初的几百万张,到如今的近3亿张,差不多每5个中国人就有一张信用卡。与此同时,信用卡霸王条款等话题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众多持卡人纷纷大倒苦水,称自己在使用信用卡时,遭遇了种种不公平待遇。现在,我们就来看看信用卡收费有哪些怪象吧。
第一怪:全额罚息
目前,大多数银行都实行信用卡逾期还款全额罚息的规定,即一旦超过还款最后期限,就算还有1分钱没还清,发卡行都会对持卡人按照总消费金额计息。据记者了解,早在2009年,工行就取消了信用卡全额罚息,采用“部分还款,部分计息”方式。记者获悉,一些银行如建行于2011年8月,招行及北京银行(601169)于2011年11月,也逐步推行“容差还款”政策,也就是把账单内到期欠款的小额零头自动滚入下期账单中。
第二怪:取自个儿的钱也得交手续费
通常,银行是不鼓励持卡人往信用卡里存钱的,但如果你有多余的钱存到了信用卡里,能取出来吗?拿信用卡取过钱的人都明白,银行也是要收手续费和利息的,就算你取的是自个儿存的钱,也要支付0.5%至3%的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