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省人社厅和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广东灵活就业人员将可在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根据本人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缴费基数选定后,在同一社保年度内不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