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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3月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9%,涨幅比上月低1.8个百分点,比全国水平低0.3个百分点。前2个月,安徽省CPI累计上涨3.8%。
在2月份CPI涨幅中,因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8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1个百分点。由于节日因素逐步消退,食品价格环比下降1.1%,非食品价格环比持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4%,表明当前全省物价上涨压力明显趋缓。
与上年同期相比,2月份全省食品类价格上涨5.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83个百分点。其中,粮食价格上涨7.1%,油脂价格上涨7.2%,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8.9%,猪肉价格上涨10.2%,水产品价格上涨9.1%,鲜菜价格上涨10.5%,而当月鲜果价格下降8.1%,蛋价格下降16.9%。
2月份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6%,其中,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4.8%,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2.3%。当月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1.3%,其中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达8.2%,显示出用工成本总体上涨趋势,受此影响,2月份服务项目价格较1月份上涨0.2%。(邓泓、胡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