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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海洋绘
一名经营公墓开发和销售的成功企业家,却在事业蒸蒸日上之时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违法销售,被行政处罚过后,他不思悔改又动起了歪脑筋,与同伙分工合作,伪造墓穴买卖合同等凭证,骗取政府的退穴款,高达一百多万!这一举动让自己最终沦为阶下囚。
违法销售,遭到行政处罚
程亚龙(化名)是上海人,以创办羊毛衫针织厂起家,凭借灵活的头脑和丰富的人脉资源,厂子越做越大并逐渐向上海市周边发展,不久,他在上海成立了一间贸易合作公司,自己任公司法人代表。
上海市墓地墓穴历来稀缺,程亚龙从中捕捉到商机。1998年他与苏州市石湖村村委签订合作协议,由他的公司负责开发和销售弥陀山公墓。两年时间里,公司面对上海市场的销售额就达到了3千万元。然而程亚龙并不满足,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他铤而走险,竟然违法买卖公墓。很快,程亚龙公司违法销售公墓的行为很快被工商局联合查处,罚款约40万元。
伪造材料,冒领政府退穴款
2010年6月,苏州市政府发文整顿公墓市场并处理非法公墓遗留问题,“对已经出现的非法公墓违规、炒卖墓穴等遗留问题,原则上按购买穴位原价(不计息)一次性退穴还款的政策办理。”
程亚龙得知了这一消息,似乎是一道曙光,因为他又捕捉到了“商机”——可以让李四冒充张三去退穴领钱。为解决公司的窘迫困境,他拿定主意后,立即召集了几个在上海的密友商量此事。
就这样,密友要么提供自己亲属的身份信息,要么利诱自己的亲戚朋友提供他们亲属的身份信息,在2010年11月至12月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先后16次持伪造退款凭证,冒领了退穴款共计1048360元。结果在第17次作案的时候,工作人员发现了蹊跷。
合同章一擦就掉
2011年2月16日,苏州横塘派出所接到报案:有人可能拿着伪造合同来办理公墓退款。原来横塘街道公墓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办理公墓退穴还款事宜时,发现有一名男子带来的合同上登记时间为1998年6月30日,然而,蹊跷的是,这一十多年前的合同,上面的图章竟然轻易就能被擦掉,于是停止了退款,并对该合同予以登记。而同期来办理退款的另一人蔡某所持的合同也存在这一现象,通过工作人员仔细鉴别,这两份合同有可能是近期伪造的墓穴合同。
后横塘街道公墓管理办公室提供了初步涉案的30余人名单。经侦查,龚某、蔡某等人有重大诈骗嫌疑。2011年2月23日,公安机关对蔡某进行询问调查,蔡某交代了其持伪造合同骗取退穴款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又顺藤摸瓜,将程亚龙等人抓获归案。
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程亚龙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4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上缴国库;其余涉案人员均量刑处理。
通讯员邹政本报记者曹德伟在苏州虎丘法院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