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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市场规模有限,投资管理人抱怨“吃不饱”
“目前,这个市场上最敏感的,暂时还不是价格和服务的竞争,而是品牌、关系和投资收益的竞争。”某业内人士表示
“2011年企业年金收益很可能整体负1.43%,但好于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投资收益。”据一位不愿具名的养老保险公司人士透露。
“目前企业年金市场规模只有约3000亿,仅投资管理人就有21家,竞争非常激烈,竞相压低管理费率,有的甚至只有千分之一。”一位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机构人士抱怨,企业年金规模有限,投资管理人“吃不饱”。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目前企业年金的实际运作情况,与当初制度设计的初衷存在差距,不合理竞争现象几成常态,养老保险公司生存窘境正逐渐凸显。
资格+价格之战
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受托人资格达到11家,投资管理人21家,账户管理人15家,托管人10家。
而五家养老保险公司中,国寿养老、平安养老和长江养老保险公司分别获得了受托人、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三种资格;而太平养老只取得了受托人资格和投资管理人资格,太平人寿有账户管理人资格;泰康养老取得了受托人资格和账户管理人资格,泰康资管公司有投资管理人资格。
在企业年金管理市场上,资格就是话语权。只拿到一种资格的机构,只能“被选择”,而拿到多种资格的机构,在市场上的主动权就大得多。企业年金市场上“优胜劣汰”甚至“马太效应”渐显。
“目前,这个市场上最敏感的,暂时还不是价格和服务的竞争,而是品牌、关系和投资收益的竞争。”某业内人士表示。
在企业年金制度设计的四种管理资格中,受托人应该占据主导地位。本应由受托人选择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但在我国实际操作中,受托人地位非常尴尬。企业一般自行选择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受托人没有相应的权利,却负有很大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加大了受托人风险敞口。”国寿养老保险公司总裁助理杨帆告诉《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
根据《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受托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账户管理人的管理费按照每户每月不超过5元人民币的限额;托管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托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0.2%;投资管理人年度提取的管理费不高于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1.2%。
“实际上,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收取的管理费率远达不到最高限额”,国寿养老保险公司总裁助理杨帆对记者表示。
“甚至最低费率只有千分之一。”另一业内人士透露。
我国的企业年金规模约3000亿左右,市场上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较多,僧多粥少,竞争导致资金分散,投资管理机构处于“吃不饱”状态。
整体亏损将持续经年
目前养老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上以投资管理人的身份,投资管理资金1378亿元,占企业年金市场45%的份额;据保监会寿险部副主任龚贻生透露,保险机构投资收益率多数保持在中等水平以上,截至2011年年底养老保险公司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资产平均投资收益率达到11.3%。
可以说,作为第二支柱的养老保险公司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养老保险公司自身的盈利状况却不容乐观。
从公开数据来看,五家养老保险公司,2010年只有平安养老实现盈利1.62亿元。太平养老净亏损1.54亿元,长江养老净亏损0.57亿元,国寿养老净亏损1.93亿元,泰康养老净亏损0.19亿元。
某养老保险公司认为,目前养老保险公司整体是亏损的,日子较难过的状况在几年内都很难改变。
经过几年的发展,各家养老保险公司形成了不同的战略发展方向,各家公司的盈利模式也各具差异,因此,都在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机构来源:证券日报保险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