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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日前表示,为抑制“新股热”,下一步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着力点主要是新股价格形成机制,可能借鉴美国资本市场的模式,赋予券商更大配售权。
美式竞价与荷式竞价是证券发行竞价的两种基本模式。目前在A股市场,新股发行网下询价配售采用了荷式竞价法。由于荷式竞价中高报价者可获得相对较低的中标价配售,为获得配售机会,几乎所有询价对象都敢于推高报价,结果就出现畸高的发行价。在美式竞价法下,所有询价对象都试图获得廉价配售机会,自然都不肯高报价,因此,美式竞价法有利于“做低”中标价。
从国际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美式累计订单询价机制逐渐成为主流。该机制给予承销商很大的新股自由分配权,使其能够按照一定原则区别对待新发行的股票,维护与机构投资者的关系。在这一制度下,承销商可以自主决定股票的分配,因此往往与承销商具有长期合作关系的机构投资者可以获得较有利的股份份额。
“在股票定价、承销等方面,进一步简化程序和管制,增强承销责任约束。”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新股发行过程中将给予券商更大配售权。
据悉,我国迟迟没有引入券商自主配售机制的原因在于此前“新股不败”,获得新股就意味着获得巨大收益,赋予券商自主配售权容易在分配新股过程引发商业腐败。目前,新股涨幅已大大降低,新股破发时有发生,这就为赋予券商更大配售权创造了改革时机。为配合赋予券商更大配售权,证监会正研究增加机构投资者认购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