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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01证券简称:大同煤业公告编号:临2011-019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国际贸易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成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大同煤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国贸公司”)。国贸公司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以本公司自有资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1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大同煤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新设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名称:大同煤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西大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一般经营项目:钢材、金属材料、铁矿石、焦炭、木材、机械设备及原辅材料、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建筑材料,高岭土、活性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橡塑制品,五金、交电、农副产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销售、设备租赁、进出口代理业务和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按国家规定在海外举办各类企业、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定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成立国贸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的有效资金,扩大经营范围,整合有效资源,拓宽经营渠道,同时可使公司由单一煤炭产业逐步走向煤与非煤并举的经营格局。可以增强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竞争力,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也将提高我们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提升公司的资本运作空间,促进公司的稳定和发展。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成立国贸公司可能存在政策、经营管理等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