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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济南11月24日电(记者袁军宝、席敏)从5月底开工只有约三分之一,到10月底开工率超过100%,今年我国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开工任务在各地努力下完成。但记者调查发现,保障房按时开工并不意味着安居工程从此可高枕无忧,今后如何公平分配、混居聚居如何完善、配套维护如何保证依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保障房工程开工“发力”之后,还需要有更“给力”的后续制度保障。
分配:公平机制如何完善?
“十一五”期间我国共开工建设1630万套各类保障性住房,到今年上半年约有1100万套可以入住。今年又有1000万套保障房开工,随着大批保障房陆续进入分配环节,如何确保分配公平公正这条安居工程“生命线”,将显得越来越突出。
今年以来,不少地区被曝出不符合条件的人群享有保障房的现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16个城市的审查也发现有2.4%的家庭不符合条件。虽然被查出和曝光的比例不大,但在社会上已造成恶劣影响。这警示一些地方政府,如果不在审查制度、信息透明、监督处罚等方面严堵漏洞,今后保障房大批量入市时可能会带来更多社会问题。
除了程序公平外,记者采访发现,还有一部分分配不公平和变相走样,必须通过不断完善分配制度来解决。
保障房“私有化”是近期人们热议的话题之一。今年山东平原县开始试点廉租房“共有产权”制度,廉租房租户可出资购买保障性住房80%的产权。2010年底甘肃省出台政策在全省多个地区实行廉租房共有产权制度。从今年起,青海省廉租房将实行合同管理,根据被保障家庭的意愿,廉租房实行共有产权制度。
一些分析人士对这种“共有产权”的模式表示担忧。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说:“廉租房、公租房是政府需要承担的重要公共职能,按政策不能出售,可以出售的是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分层是比较清楚的,一些地方为解决资金困难变相出售保障房,表面上一些被保障对象受益了,但在更大层面会引起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公。”
企业大量参建保障房会否影响分配公平也是人们的担忧之一。记者了解到,目前参建公租房的多为当地有实力的大企业,这和“只有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的相关规定有一定区别。
山东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蔺栋华说,企业建设公租房之后会优先分配给本企业职工,对企业和地方政府来说是双赢,但对于未能获批建的其他企业及低收入群体而言就会产生不公,公租房如果成为一些有实力企业的特权,肯定会造成不公平。
此外,如何尽快完善退出机制也是当前分配环节所面临的问题。近期,济南一位市民因年收入超过廉租房申请标准十几元钱而面临被退租的尴尬。专家认为,对于这种动态“退出”机制,目前执行过程中政策并不清晰,到底是强行退租还是提高租金水平,还是转到公租房,还需相关制度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