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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8证券简称:康盛股份公告编号:2011-029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1年9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公开发行债券,具体发行条款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3)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将选择一次发行。
(6)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向全体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并拟用剩余部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比例。
(8)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9)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706,200.69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债券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关于浙江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及整改计划》、《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
特此公告。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