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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5证券简称:东方铁塔公告编号:2011-036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期限自2011年4月13日至2011年10月13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4月15日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关于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11-01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人民币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