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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巨龙管业”)首次公开发行2,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4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5元/股,网下发行数量为46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9.91%。
3、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网下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117万股)配号的方法,将资金有效的股票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排列,然后依次配流水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摇出4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117万股股票。
4、本公告披露了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并披露了本次发行定价的相关信息,包括:主承销商在推介路演阶段向询价机构提供的对发行人股票的估值结论、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指标,以及所有参加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等统计数据,包括主承销商推荐的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1年9月21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1年9月20日公布的《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获得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股票配售对象共有17家,该17家股票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资金,有效申购资金为102,035.7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6,318万股。
二、网下配号及摇号中签情况
本次共配号54个,起始号码为01,截止号码为5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1年9月22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抽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本次网下发行共计摇出4个号码,中签号码为:34、11、25、47。
三、网下申购获配情况及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468万股,获配的配售对象家数为4家,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7.41%,有效申购倍数为13.5倍,最终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股数468万股。根据摇号结果,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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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四、网下发行的报价情况
截至2011年9月16日下午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并确认为有效报价的45家询价对象统一报价的80个股票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其具体报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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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询价对象提供的巨龙管业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综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的结果,研究员认为发行人合理价值区间为16.12元/股-17.12元/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9月16日(T-3日)的2010年平均市盈率为39.02倍。
六、持股锁定期限
网下股票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七、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股票配售对象的全部申购资金(含获得配售部分)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照《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股票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3516283
联系人:陈坤、刘逢敏
发行人: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