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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3证券简称:以岭药业公告编号:2011-00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8月24日下午16:30在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学产业基地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1年8月19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秀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和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1年8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03,802,591.62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1年8月12日出具了(2011)中勤审字第08254号《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
为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103,802,591.62元置换其已投入的自筹资金103,802,591.62元。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及公司拟置换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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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103,802,591.6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3,802,591.62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扬州智汇水蛭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扬州智汇水蛭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1年7月18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利中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1.72亿元,其中专利中药生产基地投资107,788.65万元,水蛭养殖基地投资2911.35万元。
公司确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利中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水蛭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智汇水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水蛭”)作为实施主体。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911.35万元对扬州水蛭增资,全部作为注册资本。增资后扬州水蛭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911.35万元,公司占扬州水蛭的出资比例仍为10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