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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5证券简称:安妮股份公告编号: 2011-04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8月18日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1年8月15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补选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旭曦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方式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安妮(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安妮)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美元100万元;该授信由安妮股份以存单质押方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经与相关银行协商,同意将香港安妮的上述综合授信申请调整如下:
香港安妮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美元80万元;
由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美元捌拾万元整(USD800,000.00),用于担保香港安妮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
公司提供足额人民币存款及其相应孳息作为上述贷款质押物,赋予厦门国际银行第一优先受偿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于2011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