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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1证券简称:中顺洁柔公告编号:2011-03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8月11日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公司向中顺国际纸业有限公司及中顺洁柔(香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中顺国际纸业有限公司及中顺洁柔(香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
授权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签署上述有关法律文件。
此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