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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国恒铁路 公告编号:2011-034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恒铁路”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7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6月27日以专人通知或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刘正浩、周静波、宋金球、金卫民、赫国胜、杨德勇、李书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正浩主持,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因公司控股股东、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等其他单位垫付工程款已过支付期,为便于进行工程专项结算,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控股子公司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之罗岑铁路项目2008年开工至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公司控股股东、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等其他单位垫付工程款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表决结果:赞同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因公司控股股东、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等其他单位垫付工程款已过支付期,为便于进行工程专项结算,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控股子公司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之罗岑铁路项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至今,国恒铁路、公司控股股东、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等其他单位支付工程款及垫付工程款等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表决结果:赞同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将根据上述专项审计结束后的客观真实情况,另行审议是否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垫付资金,以完成对垫付工程款的结算。
表决结果:赞同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 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壹年。
表决结果:赞同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