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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3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7月4日上午9:00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0,454,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6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保荐机构和见证律师参加了大会。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454,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454,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454,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454,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454,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454,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454,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0,454,5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张圣怀律师、朴杨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