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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11-2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有一项临时补充提案:
2011年6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1.06%)向本公司提出临时提案,称“鉴于审批程序原因,蒋以任先生不再作为你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现以临时提案形式补充提名曾恒一先生和沈满堂先生为你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调整后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池耀宗、韩方明、于宁、曾恒一、沈满堂,请将该临时提案提交你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同意将该临时提案并入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十项预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一起审议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23日在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1号楼中国船舶大厦六楼会议厅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谭作钧董事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其代表的股份总数为495,576,1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797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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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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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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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决定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并用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股本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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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85万元(不含为公司服务所需的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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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11年度拟提供贷款担保(含互保)及其额度的框架预案》;
2011年度,授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之间可相互实施贷款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26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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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情况的预案》;
该预案关联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和中船财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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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外部董事支付年度津贴的预案》;
公司从2010年起对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支付年度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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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外部监事支付年度津贴的预案》;
公司从2010年起对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外部监事支付年度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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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选举谭作钧先生、路小彦女士、吴强先生、孙云飞先生、张兆本先生、南大庆先生、吴迪先生、郭锡文先生、王成然先生、吕亚臣先生、池耀宗先生、韩方明先生、于宁先生、曾恒一先生和沈满堂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池耀宗先生、韩方明先生、于宁先生、曾恒一先生和沈满堂先生为独立董事,池耀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董事候选人谭作钧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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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候选人路小彦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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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候选人吴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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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候选人孙云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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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董事候选人张兆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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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董事候选人南大庆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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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董事候选人吴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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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董事候选人郭锡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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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董事候选人王成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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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董事候选人吕亚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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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独立董事候选人池耀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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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独立董事候选人韩方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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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独立董事候选人于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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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独立董事候选人曾恒一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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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独立董事候选人沈满堂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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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预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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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选举胡问鸣先生、李平先生、安晓非女士、常荣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监事候选人胡问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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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候选人李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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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事候选人安晓非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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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事候选人常荣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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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和沪东重机有限公司通过其职工代表会议各选出一名职工代表,分别是席鸣女士、虞奇立先生和詹思波先生,出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13、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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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预案的详细内容可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载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池耀宗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10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参与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情况、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以及日常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总结。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君合律师事务所余启平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到会董事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