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股票简称:杉杉股份 证券代码:600884 编号:临2011-017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6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松山湖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2000万元(续转)提供担保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南杉杉户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长沙银行韶山路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3000万元(续转)提供担保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宁波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2000万元(续转)提供担保;向中国银行鄞州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1000万元(续转)提供担保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浦东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2000万元(续转)提供担保;向招商银行上海金桥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2000万元(续转)提供担保;向招商银行上海金桥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2000万元(新增)提供担保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郴州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资兴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2000万元(新增)提供担保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投资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项目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投资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进行投资建设,计划注册资本2亿元,投资规模约5.5亿元,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一)项目背景
鉴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对土地规划性质的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科技”,负责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制造)目前的厂房场地属规划调整范围,同时考虑到未来公司锂电池负极材料业务的经营发展及现有产能扩张和设施升级的需求,公司拟选择在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投资开发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项目,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及其他相关材料的生产制造。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项目
投资主体:拟设立的项目公司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55000万元
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及设备、公用工程等
建设用地: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和公司产业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公司锂电池材料负极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优化产业布局,提高生产效率,满足公司未来产能扩张的需求。
(四)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项目的有关商务谈判、签署协议、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本项目相关实施事宜。
公司将加快推进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项目的实施,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目的最终实现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