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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参照了国内同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此次调整津贴肯定了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中所作的贡献,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该议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丁 远 陈盛沺 叶月坚 Ying Wu(吴鹰)
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