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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张会员卡就能以优惠的折扣享受同等质量的商品和服务,商家近年推出的各类预付费产品受到青睐。可掏钱时,很少有消费者会想到和商家签个买卖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记者近日走访消费市场发现,一些商家利用消费者购买会员卡时的疏忽,不签订有关合同以规避责任,或利用“霸王”条款给消费者下圈套。一旦遭遇纠纷,消费者只能哑巴吃黄连。
家住安顺路的蒋小姐前往附近某品牌美发店时遭遇不快,她听说文峰、永琪、金太子、王磊等12家美容美发行业企业及其直营店向社会承诺:办理会员卡时,会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并使用一份全市性的预付费消费卡买卖示范合同,可提出办卡时,店员对合同只字未提。
记者致电文峰和永琪下属的数家直营店,询问是否知道该示范合同,均得到否定回答。据悉,该示范合同由市工商局与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沐浴行业协会于今年3月14日共同推出,沪上多家知名企业承诺使用,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合同从推出到执行约需一周左右,可至今已有约三周时间,一些企业的门店却还说不知道。
另一方面,预付费卡的陷阱着实不少。黄小姐在黄金城道一品牌美容美发直营店提出办会员卡,店员表示3折卡要预付3000元,但可以再打8折,黄小姐当场掏了2400元。等她拿到会员卡时,才发现填写的申请表背面写有“若退卡则之前消费均需折算成原价”。进一步询问会员卡如何充值,店员才“坦白”,每次充值额至少要等于办理费的一半,也就是1500元,否则会员系统不会受理。中途退卡或充值都要一大笔钱,黄小姐察觉已被牵着鼻子走。
预付性消费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焦点。市消保委投诉部主任陈敏表示,去年市消保委共受理预付性消费投诉3797件,占同期消费者投诉总量的4.1%。店方变故不履约、质量承诺不兑现、终止消费退款难、企业“蒸发”追偿难是投诉集中的问题。(记者陈玺撼王泽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