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大商所还将山东、河北、山西的若干大型焦化企业作为交割厂库。河北、山东是我国焦炭的主产地和主销地,2009年两省的产量占全国总量的三成,仅次于山西省。同时,河北、山东是我国焦炭市场的第一、第二消费大省,2009年合计消费超过全国焦炭消费总量的三分之一。
虽然山西作为焦炭主产区之一,但此次被确定为焦炭期货非基准交割地、相对基准交割地贴水200元/吨,其他地点均为基准交割地。主要原因是山西本地焦炭消化能力弱,年焦炭产量的四分之三需要外运到河北、山东、天津、江苏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