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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认为有必要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现在我国的个税起征点是2000元,那么这个标准和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是高还是低?现在调整又出于什么考虑呢?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有针对个人收入的税收。但是由于发达程度不一、法律、财税体系不同、国情不同,所以在征收方法和标准上都不太一样。而且征税的多少也有很大差别。
以美国为例,美国人有句俗话:“世上有两件事你逃不过:一件是死亡,另一件就是缴税。”税收是美国政府赖以生存的财政基础,而个人所得税则是整个税收最重要的部分。在美国,个税没有起征点之说,基础税率是10%。也就是说,原则上每个人的每一分钱所得都要纳税。但是因为往往有诸多免税额度(比如抚养孩子的费用),所以最终还要退税,而且此数目不小,让很多人年终得到退税时,心情大好赶去扫货购物。例如单身年轻人,每年收入未超过8025美元的部分按照10%纳税;超过8025美元的,按15%纳税;高于3.255万的部分按25%纳税,最高税率是35%。
在印度,有与中国类似的起征点之说,数额为每年15万卢比,约合人民币2.5万元,约合每月2000元人民币。15万到30万卢比的收入,要按10%比例纳税;30万到50万的部分缴纳20%;高于50万的部分对应封顶税率30%。对于巨富阶层,也就是每年收入超过百万卢比的,政府还可以酌情加收10%。另外在印度,个税起征点还因性别不同而异,上面说的起征点都是针对男性而言,女性则又高出一些,如2008~2009年度妇女的个税起征点是18万卢比。
我国和印度同为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而且在发展上有许多共同之处。所以如果拿印度作比的话,应该说除了没有男女的差别外,我们和印度的起征点相近,但是考虑到我们国家近十年来的发展速度,居民收入提高的速度都要快于印度,特别是随着新一轮通胀的到来,中低收入群体所受影响远大于高收入群体。适当降低这一基数庞大群体的个税负担,会明显提高百姓的抗通胀能力。因此,虽然存在这样那样的技术难题,但轻徭薄税以保民生,是政府的必然选择。温总理在与网友互动时表示这是“最直接也是最简便的方法”,原因即在于此。所以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个税的修正案草案,就是明确要提高这个起征点,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赋负担。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个税起征点的确定应该全面考虑物价水平和个人承受能力。
张斌:这次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或者是免征额的调整,我认为考虑到通货膨胀实际生活费用等各方面的因素,在现有基础上应当有所调整、提高,但是同时我们考虑到个人所得税财政收入的筹集功能以及财政的承受能力,调整到2500元到3000元应该是相对合理的,除了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的相应提高之外,工资薪金所得现在是九级累计税率,相应减少税率的数量,扩大税率的级次也是工资薪金所得未来改革的一个重要的方向。
(记者肖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