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新社广州3月1日电(廖宴思粤仁宣)3月1日,2011年广东省就业工作座谈会在中山召开。据悉,“十一五”期间,广东省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85.9万人,会议确定了广东省“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600万人以上。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广东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85.9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4.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1.2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5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以内。就业基础能力进一步夯实,全省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部建立,率先实行了城乡和省内外劳动者统一的就业失业凭证管理制度。同时,就业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颁布实施,延续、调整和充实了更加积极就业政策。
据悉,根据最新监测显示,外省入粤农民工数量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总体保持平稳,截至2月23日,节后外省入粤农民工总量已达节前返乡农民工总量的84.4%,春节前后求人倍率分别为1.09和1.1,主要行业用工需求变化不大。
同时,会议指出,建设幸福广东对就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力资源市场供需不平衡带来了新问题。从总量看,“十二五”时期广东省劳动年
龄人口增长仍处在高峰期,预计每年需就业的劳动力总量将达到300万人,而每年能提供就业岗位200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将达100万左右。从结构看,“招工难”与“就业难”现象将长期并存并有加剧的趋势。
会议确定了广东省“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600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300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0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城乡从业人员达6300万人,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24:36:40。
据介绍,2011年广东省将重点缓解企业用工短缺问题、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力度推进农民工工作、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着力推进基本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均等化、加强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就业系统的自身建设等八大项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