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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天津市工商局发布的食品质量抽检公告显示,7批次食醋质量不合格。
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环节对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四川、山东、浙江、广东等省、市34家企业生产的38个批次食醋进行了质量抽样检验。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检验了糖精钠、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4项指标。检测结果显示,7个批次食醋质量不合格。
对本次抽样检验发现的质量不合格食品,天津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同时,要求全市食品经营者,对质量不合格的食醋,一律停止销售。消费者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质量不合格食醋的,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