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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12月17日电:为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城乡抗震设防能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以及群众防震避险意识和能力,天津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市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当遭遇破坏性地震时,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
自建房遭遇中强地震不倒据介绍,今后本市将加快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提高本市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到2015年,全市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具备本市行政区域内1.0级以上地震的监测能力,能够在3分钟内得出3.0级以上地震的初步测定结果;能够在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力争做到对本市可能发生的破坏性地震震前作出一定程度的预测,对本市有显著影响的地震震后1小时内给出本市震后趋势判定结果。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农民自建房采取抗震措施,在遭遇中强地震时基本不倒。当遭遇破坏性地震时,1小时内展开专业救援行动,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
学校医院等场所增强设防今后,本市将着力加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抓紧完成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组织开展其他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普查和抗震性能鉴定工作,根据普查鉴定结果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抗震加固与改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新建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增强抗震设防能力。要建立健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地震安全责任制,统筹落实各项抗震避险措施,提高综合防灾抗灾能力。
同时,还要加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力度,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防震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培训。相关部门将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编制本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学校、医院、商场、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