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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台失踪的大陆游客的搜寻工作仍在全力进行中。昨日,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秘书长满宏卫已率第二批工作人员赶赴台湾,以进一步加强与台湾海峡两岸旅游观光协会的工作协调力度,协调处理搜寻失联旅客及善后事宜。
目前,失踪者尚无消息,令家属及所有关注事态者备感焦急。不过,近日,台湾当局“交通部观光局”业务组副组长陈琼华已公布了台风“鲇鱼”中罹难者的赔偿内容。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琼华已表示,按照罹难者的4种不同身份,赔偿将各不相同。
大陆游客若在台旅游期间身亡,有旅游责任险200万新台币,还有游览车第三责任险160万新台币和乘客旅游险150万新台币,保险金共510万新台币(折合人民币110.8238万元)。但大陆游客无确认罹难慰问金,也不能申请台当局赔偿。
台湾导游视同旅客,若身亡有上述车辆、旅游相关保险金,另有台当局“内政部”罹难慰问金100万新台币,总计610万新台币,后续还可向台当局申请赔偿。
台湾游览车司机则无法比照旅客。但台当局“公路总局”监理组长谢界田表示,游览车驾驶有车辆第三责任险160万新台币,依台湾相关规定还有投保意外险150万新台币,加上台当局“内政部”100万新台币罹难慰问金,有410万新台币。此外,家属也可申请台当局赔偿。
罹难的台湾居民如果不是旅行团旅客,则无任何保险理赔(个人投保除外),只有台当局“内政部”100万新台币罹难慰问金。
专业人士表示,不论结果如何,上述详尽的解释都能带给家属一丝安慰和希望,至少可以对所能得到的赔偿有一个清楚了解,单就这一点相比而言,大陆以往很多事故发生后却未必都能将善后理赔做到如此及时和清晰。
昨日,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旅行社责任险调解处理中心主任张志安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台湾的风险管理机制很值得大陆借鉴,尤其在保险产品上,旅游领域的保险是采取“综合险”的形式,即责任险与意外险合在一起,这样更便于快速实现理赔和获得更全的保障。而大陆则是旅行社责任保险与旅游意外险分离的。
据记者了解,由国家旅游局、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6家共保体保险公司(人保、太保、平安、国寿财、太平、大地)等组织参与实施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参与投保的旅行社已达10021家,占大陆的90.3%(不含港、澳、台)。
张志安告诉记者,由于失踪大陆游客所属的珠海旅行团投保了上述示范项目,可以获得“无责救助费用”的赔偿,目前,他们已向相应旅行社预付了10万元的救助费用。
另据记者了解,该旅行团在美亚财险公司购买了意外险,每人保额为30万元。
据张志安透露,明年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将会考虑同时推出责任险和意外险,将来还会把健康险纳入进来,因为旅行中的风险非常复杂,应尽可能地做到提供充足保障。
昨日,国务院台办新闻发言人杨毅同时表示,按照《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和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建立了应急协调机制,负责处理旅游中发生的紧急事故和突发事件,并就未来的避险机制包括旅游预警机制等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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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台湾受台风“鲇鱼”登陆形成特大暴雨灾害,由珠海组团赴台旅游的旅行团与外界失去联系。车上共有21人,其中珠海游客16人,湛江游客2人,领队1人,台湾导游、司机各1人。
10月22日,在台湾方面公布此次事故失踪者名单后,新华理赔人员发现有3名失踪者姓名与在保客户姓名一致,并立刻确认此3名失踪者的客户身份。截至10月25日,确认其中1名为新华保险客户,涉赔金额98718.68元。目前,新华保险正在核实后续信息,准备开展后续理赔服务工作。
人保寿险公司也已表示,在此事故中,有一失踪人员为该公司客户,目前已做好一切赔付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