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记者从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司法公开宣传月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市高院在审理天津滨海新区有关融资租赁纠纷案件先行先试的司法政策,促进了滨海新区的融资租赁业发展态势良好。目前,多家大型甚至超大型的融资租赁公司落户滨海新区,落户公司的数量有了有了较大增长。
融资租赁交易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状况,但我国目前还没融资租赁法律法规。近年来,滨海新区经济发展迅速,融资租赁不断涌现,急需相关法律法规以弥补制度的空白。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市高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完善天津滨海新区融资租赁业发展法治环境的意见》,不仅获得最高法院批准,同时还获得了最高法院给予的在审理天津滨海新区有关融资租赁纠纷案件中有关“保障租赁物安全和认定合同效力”两项先行先试司法政策,为新区金融创新服务进一步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