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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人寿投资部经理刘思恩
本周四,保监会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当晚网络媒体照例一片热议。但是看看文章标题和解读内容,都令我等业内人士哭笑不得。最触目惊心的一条,就是号称保监会上调了股票和股票基金的投资比例。其实20%的权益类投资上限早在2007年已经实施,新规则并不会导致实质性的新增资金进入股市。另外,所谓“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币认购及交易的股票由保监会另行规定”,并不是像媒体说的那样允许投资创业板了,而是暂时维持原来“不许投资”的规定,有待新的细化规则出台。
大多数的业内规章都有这个情况:有些内容可能早已实施,并不是新鲜说法,只是这次再系统阐述一下;而有些第一次提出的做法,真要落到实际操作,还要等待相关的细则出台,在此之前等于告知大家还要暂缓实行。但是非业内人士,尤其是被催着赶新闻稿的记者,或者被逼着半小时内就要接受采访的专家们,难免说一些外行话,给大家一些走形的解读。直到次日的三大报上,才看到一些专业、靠谱的分析文章。
其实,保监会官方网站上对这次颁布的“暂行办法”的通告中,也仅指出了“深化改革”、“细化投资渠道”、“确立托管制度”、“规范运用风险管理工具”等四大重点,旨在“确保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与有关法规共同构成较为完整的保险资金运用制度体系”,唯独没有“提升权益类投资比例”、“拓宽渠道”、“放开限制”之类的说法。
当然新旧保险投资法规还是略有差异的——如果仅从字面理解,新法规隐含承认直接股票投资可以从2007年规定的10%上升到20%(这么做的公司同时必须赎光所有的股票基金,以保证权益总额不超过20%,所以说对股票市场整体没有实质性影响);另外,新法规强调了股票和“股票基金”的合计上限,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笼统地说“基金”,因此字面上理解,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都可以不含在内。这样的话,在牛市里,特别激进的保险公司,是不是可以在20%的权益投资之外,再大量投资含20%股票的债券基金呢?再加上股性强的可转债,一个保险公司参与股市的最大比例可能超过40%的总资产。只是现实中,我等大多数保险投资人员不会刻意就字面意思擅自解读法规,冒险打擦边球。
保险投资监管的大方向,是让各公司自己分析投资风险,承担投资结果。所以即便监管机构把股票投资上限放宽到100%,即便房地产、衍生品、风投等等什么都可以投资了,绝大多数的保险公司也依然会恪守谨慎、稳健的投资策略,不会骤然把现有的投资结构改变许多。当然,这么说,可能要让媒体记者和股票市场多少感到有点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