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农村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发展。2007年至2009年上半年,金融机构在农村新设11家分支机构,设立了3家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广“三农”适用的金融产品。农业发展银行做好政策性业务,积极拓展商业性业务,支持示范小城镇建设。保险公司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民住房、农民家庭财产、农民以外伤害和农村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