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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30号,深圳可派公司在北京就“深圳可派诉韩国SKN合同维权”召开新闻发布会。可派维权行动受到了国内众多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7月7日,韩国SKN发表所谓“严正声明”。对此,可派公司严正回应如下:
一、关于“可派对自己的不良业绩进行粉饰”的说法,可派认为:可派已开店铺的平均单店业绩超过合同要求的20%以上。可派在中国的整体销售业绩、市场影响及品牌形象都远远超过了SKN在中国的所有其他品牌。这是中国主要高级商场所公认的,也是有具体的销售排名和业绩所印证的。
二、关于“SKN在品牌策略和实施方面给与了可派指导和帮助,并多次与可派进行沟通,提出改进意见”的说法,可派认为:1、在双方大量的所有往来的文件和双方交流的会议录音以及记录中没有得到任何体现;2、相反,SKN给可派提出的首要改进意见就是:08年末刚并购KANG JIN YOUNG品牌时(在合同执行期内),SKN就要求可派终止合同,执行可派不能接受的一个霸王条款合同(可派会在适当时候提供SKN霸王条款文本以及所谓的“修改本”)。3、大量的事实和记录说明,SKN所谓的“指导和帮助”事实上是不存在的。
三、关于“SKN声明中所谓可派未能履约在先和中止合同完全是正常和简单的商业合约行为”的说法,可派有充分详实的证据证明SKN是在故意毁约。SKN片面强调“可派在合同期内只开了15家卖场,而合同规定的目标为50家。在销售额方面,可派每年只完成了目标的五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左右”,完全避而不谈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为了履行合同,可派申报了60家,而SKN共否决了其中的43家。恰恰是SKN蓄意阻挠及拖延决策的行为阻碍了可派按照合同实施开店计划。SKN声明中称可派“已经构成了重大不履行合同行为”的说法完全不顾事实真相,是不负责任的言论。
四、关于“SKN有权停止此后三年的合约延长”的说法,可派认为:这只是SKN的单方行为。在未得到可派认可前,合同依然在有效期内,没有终止。SKN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SKN明确向可派表示收回KANG JIN YOUNG是执行SK集团全球战略的一部分,现又用所谓“将在中国寻找新的合作伙伴”、“非常愿意与中国有诚信的优秀合作伙伴共同成长”等前后矛盾的话语来继续蒙骗中国商界。可派认为中国的商界现在有足够清醒的认识,知道怎样防范这种险恶的企图以及自己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
五、可派欣赏并尊重SK集团对中国慈善事业的贡献,但绝不接受拿企业的慈善行为来粉饰对中国民族企业的利益侵害。也绝不允许SKN打着“强强合作”的幌子欺凌弱小,谋取单方面的强权和利益。众所周知,任何企业不能因为在中国做了慈善或到处投资就可以凌驾于中国法律之上。
可派认为,韩国SKN通过故意阻挠合同的执行来达到单方面撕毁合约的目的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作为一家中国民族企业,可派公司有义务把事实真相告知公众,更有权、有决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派强调:至今对外发布的所有官方消息和立场,都是有强大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可派重申:可派和OBZEE签订的关于KANG JIN YOUNG品牌代理的合同期限为8年。在合作期内,SKN作为OBZEE的继任者采取了全面不配合、全面阻挠的行为破坏合同的履行。具体表现在:1、可派向SKN申报60家店铺,被拒绝43家。2、货品供应继续不能给予保证;3、不按合同和双方合作惯例,拒绝退换残次的不良货品;4、破坏合作惯例,对品牌宣传不予任何的支持和配合;5、对可派2008年后的拓展所需要的授权证明一直不予提供;6、产品质量问题,制造欺诈性的标示,造成可派在业界的负面影响;7、强横要求可派遵守SKN的汇率而弃用国际汇率;8、蓄意地供应滞后,造成可派市场供应的紧张;9、SKN为了混淆时间,掩盖在供应上的滞后,单方面修改系统,使可派无法辨识上货时间;10、两年多时间,SKN一直在中国向业界散布取消可派代理资格的消息,以此干扰破坏可派的正常经营。
可派公司认为SKN发表的所谓声明是公然在13亿中国人面前撒谎。在此,可派公司要求SKN必须尽快收回他的无端指责,彻底纠正自己的行为和立场。
中国可派公司将视韩国SKN进一步态度,保留采取进一步依法维权的权利。
深圳市可派实业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